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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档案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0-02-15 浏览次数: 文章来源:

各部门、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山东省委办公厅(省档案局)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档案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就做好我司疫情防控档案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做好疫情防控档案工作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亲自指挥、亲自部署,多次发表重要讲话、作出重要指示批示,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根据省委、省政府安排部署,我司迅速启动疫情防控机制,学校领导同志多次召开疫情防控会议,研究部署我司疫情防控工作。学校各部门和广大党员干部群众上下联动,全力以赴,有力有序开展了一系列防控工作。由此形成的文件材料,是公司党委、行政团结带领广大党员干部群众抗击疫情的真实记录,收集管理好这些文件材料,对工作考察研究和经验借鉴具有重要意义。各单位积极主动做好疫情防控文件的收集和建档工作,在疫情防控工作结束后,按照规定和要求,向学校档案馆移交。档案馆进一步规范整理后,建立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专项档案。

二、归档范围

凡是在疫情防控工作中直接形成的有利用和保存价值的各种门类和载体的记录(包括纸质文件材料、声像文件材料、电子文件材料和实物等),都应当纳入收集归档范围。具体包括:

(一)学校成立疫情防控工作领导机构、建立协调机制相关文件材料等;

(二)学校领导在疫情防控工作中的批示和讲话材料;

(三) 学校印发的关于疫情防控的文件正本(印刷稿)和签发稿;

(四) 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机构及有关部门、单位召开的各类重要会议通知、方案、议程、纪要、录音、录像、照片等;

(五)学校关于疫情防控的工作方案、分析报告、统计报表、通报材料、各类简报专报、大事记等;

(六)学校疫情防控志愿者组织及成员名单,支援湖北等区域的单位、部门和成员名单及其工作过程中产生的文件材料;

(七)学校在疫情防控期间各类社会救助、捐赠等资金和物资来源、分配使用等方面的情况;

(八)学校疫情防控工作中形成的各类宣传及表彰材料;

(九) 学校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的其他文件材料。

三、有关工作要求

集团各部门、各单位要切实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指定专人,做到边开展工作边收集整理,确保疫情防控档案应收尽收、应归尽归。在疫情防控工作结束后,按照相关档案法律法规,向学校档案馆归档移交。档案馆将对疫情防控档案工作适时开展督促检查。

1.明确责任分工。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汇总收集、整理归档疫情防控工作中形成的各类文件材料(纸质文件、声像文件、电子文件和实物等);各部门各单位疫情防控材料归档工作的收集整理由本部门、本单位负责。

2.加强协同配合。各单位各部门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自觉扛起责任、脚踏实地、主动作为,既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协同作战、合力攻坚,主动提供相关档案资料,确保疫情防控档案完整齐全。

3.强化指导服务。档案馆要加强对疫情处置档案工作的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切实做好疫情防控档案的服务、征集和接收工作,确保疫情防控档案资料的完整、系统。

党委办公室(学校办公室)

2020年2月14日